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组织2014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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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的通知》(校教〔2012〕10号)的规定,现对我校2014年度立项的383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从中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此次结题验收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14年度批准立项的383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其中国家级90项、上海市级110项、校级183项。其中,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创业教育研究中心负责。 二、创新训练类项目的结题方式 1.2014年立项的项目需通过中期检查方可申请结题。项目验收由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运行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并以专家审阅研究成果和项目组成员参与答辩的方式进行,由专家评议验收结果。 2. 创新训练列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撰写项目学术报告。 3. 项目组各成员需提交工作总结,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和在参与项目研究中的体验和收获,要求真情实感,以具体事例说明,切忌空洞,字数要求1000字以内。 二、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题材料 各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应准备好下列材料: a. 项目结题报告(word 文档,以“项目编号-项目结题报告”命名); b. 项目结题清单(要求见附件,word 文档,以“项目编号-项目结题清单” 命名); c. 项目学术报告(要求见附件,word 文档,以“项目编号-项目学术报告” 命名); d. 项目展板内容(要求见附件,word文档,以“项目编号-项目展板内容”命名); e. 项目组成员的工作总结(要求见附件,word 文档,以 “项目编号-姓名-工作总结” 命名); f. 已发表的论文、论文录用函扫描件(pdf)、专利授权书扫描件(pdf)、获奖证书扫描件(pdf)等,放在以“项目编号-项目成果”命名的文件夹里; g. 每个项目提供5张数码照片,要求能够反映科研成果或者记录科研活动开展情况,其中需含一张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的合影(jepg格式,以照片展示的内容命名),放在以“项目编号-照片”命名的文件夹里; h. 项目所获成果汇总(要求见附件) i. 项目情况调研表(要求见附件) j. 项目汇报的ppt演示文档(ppt文档,以“项目编号-结题ppt演示”命名); k. 其他材料(由项目组自定); l. 项目工作记录手册、物资信用卡。 三、其他事宜 1. 对项目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梳理,准备项目结题材料。 [1] 根据网上要求上传结题材料; [2] 上述结题材料a-g和j-k制作成一张光盘,项目材料按照要求的命名方式命名,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项目编号-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命名; [3] 上述项目材料a-f制作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编好页码),形成1本装订好的纸质材料册; [4] 1张光盘、1本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项目活动记录册、张物资信用卡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写上项目编号、所属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 归还所借用的房间、仪器设备、工具、资料等;结清项目经费的使用账目。2014年立项的大创项目报销将在5月25日(第14周的周三下午)截止,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关发票的报销,逾期经费将被冻结。 3. 准备结题答辩。 四、阶段时间节点和答辩流程 1. 5月13日~5月29日:各项目课题组开展项目结题工作,准备项目结题材料。 项目组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上,上传相关结题材料。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在网上进行评价。 如何操作,请查看附件《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使用指南》。 2. 5月30日~6月10日:学院安排项目结题检查答辩会。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大创项目(国家级、市级、校级)进行评审。答辩由项目组ppt演示和专家提问组成,其中ppt演示包含项目内容、项目的创新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成果、项目组成员分工等。 具体的结题安排由各个学院公布。 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在项目结题报告上给出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具体答辩时间请咨询各学院创新负责老师(8846威尼斯的联系方式见附件)。学院务必在结题答辩前,将项目结题电子材料发送给各答辩专家,以便答辩专家提前了解项目情况。 各学院可以组织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旁听答辩会。 3. 6月13日~6月17日:学院提交材料 学院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答辩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优秀的项目数不大于学院项目总数的1/3。 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上,学院创新负责老师提交答辩专家组意见,而后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 学院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并将收齐的纸质材料交到和平楼124室,电子材料发送到gengxu@ecust.edu.cn 五、验收结果 1、被评为不及格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交项目运行办公室。 2、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根据项目综合成绩,获得2学分创新学分。 六、项目结题答辩的有关事项 1、各项目按照具体安排的答辩时间、顺序和地点,提前15分钟到指定的答辩会场外候场。当天未能参加答辩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答辩资格,不予结题。 2、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并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耿胥,电话:64251060 e-mail:, 办公地址:和平楼124室。
教务处 2016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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